地点:辽宁 发布时间:2014-04-16 11:33:42
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4年专任教师招聘启事
 
  一、学校概况 
 
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是教育部直属、列入国家“211工程”和“985工程”重点建设的高校——大连理工大学的一个新设校区,是大连理工大学基于服务国家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、满足人民群众分享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新期待、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发展需要,于2012年7月28日与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,2012年12月30日经教育部批准而建立。至此,大连理工大学已形成了“一校、两地(大连市、盘锦市)、三区(大连凌水主校区、开发区校区、盘锦校区)的办学格局”。校区依照“统筹规划、错位发展、坚持标准、创新模式”的指导思想建设,与大连校区同标准、同档次、同水平办学。 
 
盘锦校区位于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。校园规划占地面积131万平方米。现有教职工213人,其中专任教师112人,包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,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人,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,教育部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入选者3人, 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人,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人,博士生导师19人,教授等正高职人员33人,副教授等副高职人员37人。
 
 
盘锦校区目前设有7个教学机构,包括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、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、食品与环境学院、生命与医药学院、文法学院、商学院、基础教学部。盘锦校区首批设立的6个学院依托研究生学科,设置本科专业和若干研究机构与协同创新中心。设有校级公共平台——分析测试中心以及基础化学、电工电子、基础物理、工程训练等实验、实践教学中心。 
 
二、应聘条件 
 
大连理工大学因盘锦校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,现面向海内外招聘专任教师。专任教师要求本科、博士就读于国内外知名高校、中科院研究院(所)或其他高校强势学科,应聘讲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,应聘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0周岁,应聘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。工作地点:盘锦校区。新录用的校外人员落户盘锦。 
 
三、招聘岗位 
 
 
四、待遇 
 
按照大连理工大学薪酬体系执行,提供住房补贴、安家补贴、科研启动经费、绩效工资及盘锦市人才引进待遇。 
 
五、应聘方式 
 
应聘者填写《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专任教师应聘申请表》后,按《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教学科研系列招聘计划》中所列的岗位投递简历。电子版简历发送到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Email:pjzhaopin@dlut.edu.cn。邮件标题按照“学院名称-姓名-学历-是否有海外留学经历”格式发送。 
 
六、联系方式 
 
联系电话:0427-2631937 
 
联系邮箱:pjzhaopin@dlut.edu.cn 
 
联系人:吕老师、丁老师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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