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 发布时间:2012-5-15 15:35:22
重塑科技伦理

 
“中式卷烟”项目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事件,所引发的震荡并不止步于公共卫生和科技领域,更深深地触动了整个社会。
 
科技伦理的重塑成了公众迫切的期待,亦是科技界亟需面对的重大课题。
 
每一次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学术不端行为的曝光,其所塑造的社会病态,都会让公众对于科学与社会关系的认识作一次重新调整,让人们深刻反思“科技的目的到底是什么”。
 
“科学技术有其伦理要求,那就是不能违背基本的社会正义。”在联名致信《中国科学报》,反对“中式卷烟”获国家奖的30名院士看来,科技伦理是科学研究的首义,亦是底线。
 
然而,当前科学家中不知伦理为何物的未必不在少数。在实用主义横行的时代,由于缺少伦理规范指导,在利益驱使下,一些科研实践罔顾公共价值的比比皆是。即使科研实践中有伦理规范指引者,如果仅仅以最终科研成果为检验尺度,而不清楚科研过程中的伦理问题,则其在遵循规范的彻底性上同样是打了折扣。
 
凡此种种,都必然反过来影响科研活动本身的正常进行。
 
几年前,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生命伦理研究中心张新庆、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樊春良等研究者证实,中国对人类遗传数据库建设的伦理和管理问题的规范严重滞后,缺乏可行的伦理指导准则,伦理审查制度不健全。相关数据的采集和使用方面,现有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缺乏具体的规定。这种相对滞后的局面如果长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妥善解决,那么样本提供者的权益就得不到有效的保障,中国人的遗传资源也难以妥善保护和合理开发。
 
与此同时,我们还应该意识到,科学研究群体本身作为社会专业判断系统,其伦理建设具有特殊的意义。基于证据和事实的科学研究乃社会公器,天然地有其伦理要求。科研行为本身失序,会导致公众失去对科学的信任。如果一旦在社会层面发生危机,所带来的“社会诚信根基的动摇”将不可避免。
 
在由科学与技术作为主导力量塑造的当代工业世界图景中,科技介入人类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,而且越来越多地与社会、公众、伦理等因素联系在一起。尤其是人们在享受科技发展带来种种好处的同时,更不应忽视科技伦理环境的建设。
 
这就要求作为科研主体的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有伦理自觉。他们必须进行负责任的研究,在公共伦理的考量下,预见科学的不确定性并向公众作合理解释,从而保证科学在正确道路和航线上的前行。
 
同时,我们还应通过增加科技政策制定的透明度,建立政府、科研人员和公众之间的对话机制,以期科技伦理问题得到各方的普遍理解和重视。
 
《科学新闻》 (科学新闻2012年第5期 社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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