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年末,最受关注的国际性事件莫过于11月30日~12月12日在法国巴黎召开的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第21次缔约方会议(巴黎气候变化大会)。
此次大会共有100多位国家领导人、近200个国家代表团,以及近2000个NGO团体参与其中,共同致力于对抗全球气候变化,并以期能够达成一份“富有雄心的并适用于各方的”全球减排新协定。
回顾近年来一系列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,许多人的第一印象就是“难”:气候谈判怎么就那么难,怎么就那么难以达成共识?
实际上,气候谈判之所以如此困难,与联合国气候谈判中的核心原则——“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”脱不开干系。
所谓“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”,是指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共同的责任,但各国由于国情不同,在具体担负的责任上应有区别。而一到区分责任的时候,困难自然就出来了。
此外,气候变化谈判不像联合国大会投票一样依票数多寡通过决议,而是要获取全体参会方的认可才能达到满意结果。但各国的国情和诉求各不相同,想要达成一致,难度可想而知。
但庆幸的是,在此次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,各个国家求同存异、心向一处,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近200个缔约方一致同意通过《巴黎协定》。
作为巴黎气候变化大会的最重要产物——《巴黎协定》的达成,标志着2020年后的全球气候治理将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阶段。
新的起点
12月12日,由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近200个缔约方一致同意通过的《巴黎协定》共有29条内容,包括了目标、减缓、适应、损失损害、资金、技术、能力建设、透明度、全球盘点等内容。预计这份协定将于2016年4月由各国领导人正式签署。
长远目标——《巴黎协定》的长远目标是确保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,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.5摄氏度之内“付出努力”。
减排目标——为实现该协定的长远目标,与会各方同意每隔5年重新设定各自的减排目标。目前已有18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交了从2020年起始的5年期限内减排目标。
评估目标——《巴黎协定》设定的初期减排目标,仍不足以实现长远目标。因此,该协定要求与会各方今后4年内重新评估各自的减排目标,以便适时作出调整。该协定希望,各个国家和地区能够在可再生能源更廉价、更有效的前提下加大减排力度。
透明度——该协定作出透明度规定,要求缔约方汇报各自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以及减排进展,但赋予发展中国家适度“弹性”。
资金——《巴黎协定》要求发达国家继续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,从而帮助后者减少碳排放以及适应气候变化。该协定也鼓励其他国家在自愿基础上提供援助。但《巴黎协定》没有对这类资金援助作出具体金额规定。
承认损失和破坏——该协定包含“承认”损失和破坏的内容,主要是针对由气候变化引发的灾难。
虽然很多人仍认为这一协定并不完美,但却不妨碍它将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向前大大推进一步。毕竟,《巴黎协定》不是终点,而是新的起点。
中国功不可没
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参与者,中国在此次《巴黎协定》的最终达成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。这份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协定背后,凝聚着数不清的中国行动与中国智慧。
早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前,中国就主动与美国、法国、印度、巴西等相关大国进行沟通,为推动国际社会在资金、力度等焦点问题上取得共识而不懈努力。
会议期间,中国一直推动在减缓、适应、资金、技术和透明度等方面体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区分,要求各国按照自己的国情履行义务、落实行动和兑现承诺,为发达国家、发展中国家在巴黎找到共识空间搭建起宝贵的桥梁。
当然,这里说的中国行动远不仅仅指中国围绕气候变化大会所做出的努力,中国正通过把应对气候变化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,切实履行着保护环境的责任与义务。
“十二五”期间,中国以前所未有、全球罕见的力度,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。如今,中国已是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、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。
面向未来,中国将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“十三五”规划重要内容,落实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通过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,实施优化产业结构、构建低碳能源体系、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交通、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等一系列政策措施,形成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。■